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钦州市“文旅+”产业融合培育新业态拓展新消费行动计划(2023-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广西“文旅+”产业融合培育新业态拓展新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桂文旅发〔2022〕119号)的通知精神,加强“文旅+”产业融合,培育新业态,拓展新消费领域,全力推动我市文旅产业融合高质量发展。结合钦州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以及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着力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和旅游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探索经济增长新动能,培育发展新业态,开发新产品、新场景,拓展新消费,更好恢复振兴钦州文化旅游业,为广西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打造1个以上(含1个)消费业态新、聚集程度高、区域带动强、品牌影响广的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努力建成1个以上(含1个)具有核心竞争优势和创新驱动作用的“新业态示范项目”,创建1个以上(含1个)高能级的“国字号”产业融合品牌,有效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链价值链向中高端延伸。
到2024年,相关产业与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和更深层次融合发展,文旅融合新业态发展提质升级,新产品、新场景供给内容丰富多元,体验式文旅消费规模持续扩大。
1.打造一批文化和旅游精品。实施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推进三娘湾文旅综合开发项目、浦北县五皇山旅游度假区提升工程、钦州历史文化街区及老城区提升工程等重大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建设,建设1个以上富有文化底蕴的高等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1个以上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休闲街区,培育1个以上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鼓励旅游景区、文化场馆根据自身文化特色开发文化和旅游创意产品,推进浦北、灵山博物馆创建国家三级博物馆。整合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着力打造一批文化旅游特色线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新时代优秀作品,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优秀旅游演艺精品。〔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推动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和其他旅游经营主体深入挖掘本地英雄文化、红色文化、海洋文化、坭兴陶文化、骑楼文化、古海丝文化等特色文化,开发具有钦州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的特色旅游产品,展示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钦州文化,把岭南古郡、千年陶都、英雄故里、海豚家园、魅力之城等钦州元素纳入旅游线路设计、展陈展示和讲解体验,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钦州蚝情节、千年坭兴陶钦江古龙窑火祭仪式、非遗购物节、钦江古龙窑—跨年嘉年华活动、“歌飞三月三˙情满八寨沟”、灵山荔枝文化旅游节、浦北陈皮文化旅游节、三娘湾赶海节等品牌价值内涵,打响钦州文化旅游节庆品牌。围绕“浪漫北部湾”的品牌,培育“北部湾休闲度假游”旅游精品线路。深入挖掘钦州建城千年的文化内涵,开发遗址遗迹、体验项目,多途径提升导游、讲解员和服务人员的讲解能力,加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扬,使文化和旅游成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助力。〔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民宗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以旅游促进文化传播。推动旅游景区、度假区、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传播弘扬中华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讲好钦州故事、传播钦州声音的重要渠道。培育以刘冯旧居、大芦村古建筑群、大朗书院等文物保护单位为支撑的体验旅游、研学旅游和传统村落休闲旅游,开展多样化的文化体验活动,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非遗展馆等成为旅游目的地。依托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大力发展文化遗产旅游,推进浦北越州故城创建自治区级考古遗址公园、钦州古安陶艺传承研学旅游体验基地创建非遗旅游体验基地。鼓励合理利用传统戏剧曲艺、传统音乐、传统舞蹈类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推动钦州海歌、烟墩大鼓、钦州粤剧、石祖禅茶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景区(点),打造钦州非遗集市,打造“钦近东盟 共赢之州”旅游名片。〔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自治区级以上的健康旅游示范品牌。推动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灵山县富硒谷旅游森林康养基地项目、灵山县新圩大庙岭乡村旅游度假区项目、浦北象鼓岭生态健康旅游综合体项目、浦北县五皇山(石祖岭)旅游养生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娘湾云海寺禅养基地项目、辣椒槌旅游片区等建设,打造长寿品牌,培育健康旅游产业功能区,开发陈皮、神蜉酒、茶叶、红椎菌等业态丰富的长寿产品,建设一批“候鸟旅居式”健康养老服务综合体,不断丰富康养体验和疗休养度假产品,优化服务设施,提高便捷化、智能化、标准化服务水平。力争培育1个以上的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健康旅游品牌。〔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5.培育康养旅游度假业态。打造一批以康养为主题的旅游度假区,培育康养旅游度假酒店、职工疗休养基地等康养旅游度假新业态,因地制宜开发森林康养、乡村康养、山地康养等康养度假旅游产品,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推进灵山县富硒谷职工疗休养基地、浦北越州寿仙湖等职工疗休养基地建设,培育三娘湾滨海休闲度假游、浦北石祖禅茶康养度假游等旅游度假精品线路。〔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6.发展医疗旅游业态。培育旅居养老、医疗康复、中医药康养等医疗旅游新业态,建设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旅居养老示范基地等一批医疗旅游重点项目,开发以治疗、康复、保健、美容、食疗、养生、养老度假等为重点的医疗旅游产品。依托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和中马钦州产业园,引进国际化的高端医疗旅游项目。力争评选1个以上医疗类养生旅游品牌。〔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7.扩大健康旅游购物消费。积极开发营养保健品、健康饮品、长寿食品、健康旅游装备等健康旅游消费品;整合健康旅游消费品资源,加强线上线下销售,培育健康旅游配送中心、健康旅游连锁超市等新型健康旅游服务业态,提升健康旅游购物服务能力。推出健康旅游必购消费品。〔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乡村旅游发展品质。进一步培育艺术田园、共享农庄、度假营地、研学营地等新业态,打造一批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镇、村,指导贵台龙窑乡村旅游区、罗阳富硒谷生态庄园等创建星级乡村旅游区,北通镇、大芦村、三娘湾村等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龙门港镇、元眼村、那疋村等创建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生态特色文化旅游示范村镇。创建和提升高等级旅游民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等品牌。加快推进龙武千年古荔园田园综合体、五皇山田园综合体等项目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休闲农业项目高质量建设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品牌。培育乡村旅游后备基地,培育壮大“巧妇9妹”等特色农产品电商直播基地,加强乡村创意设计,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文化振兴行动,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妥善处理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高位推进浦北县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县和灵山县佛子镇大芦村国家级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深挖乡村文化,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让民族、民俗、农耕、乡贤、饮食、建筑、海丝、英雄、坭兴陶等文化元素助力乡村旅游发展。整合乡村旅游产品资源,实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工程,策划包装乡村旅游精品线条以上,健全乡村旅游营销体系,提升打造贵台镇洞利村“村晚”等特色乡村文化演出项目,培育乡村文艺汇演、艺术展等文化体验业态;推动乡村传统工艺创新开发,培育一批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编制村容村貌提升导则,加大推动平陆运河沿岸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在枢纽镇、村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发挥非遗传承基地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旅游重点村一体化建设。〔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民宗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快发展文旅装备制造业。实施大健康和文旅装备制造工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培育文旅装备优势品牌和示范企业。推动北部湾文化旅游装备制造产业园、钦州蓝河湾游艇制造一期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旅游房车、游乐设施装备、户外运动装备、旅游基础设施、旅游交通装备等新兴产业。鼓励推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对接,强化高新技术的应用,发展户外用品、舞台装备、影视装备、游艺娱乐装备等文旅装备制造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打造工业旅游精品。引导浦北县神蜉酒业有限公司、钦州港片区燕窝产业园等知名工业企业、产业园区创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工业旅游示范区等品牌,推动灵山县宇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灵山县百菲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灵山一枝食品有限公司、浦北小江瓷艺术馆、广西利佰兴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创新开发工业文化体验、工业文化创意、工业研学旅游等新业态产品,设置参与性、互动性、趣味性强的体验项目,持续办好中国四大名陶展,打造国内知名的工业旅游品牌。到2024年,力争建设2家以上工业旅游景区(点)。〔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创新利用。盘活全市工业遗存优质资源,开展工业遗产资源普查,推进工业遗址遗迹保护开发,深挖坭兴陶古龙窑遗址、大垌大井煤矿遗址等工业文化内涵,进一步挖掘和整理坭兴陶历史文化,完善坭兴陶文化创意产业研发设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创建和保护坭兴陶品牌。策划打造钦州“千年陶都”工业遗产旅游精品项目。用好“全国中小学生实践教育基地”,开展校企合作,强化对坭兴陶文化教育传承,依托坭兴陶体验中心,开展产学研一体化的实训服务,将坭兴陶体验中心打造成为园区精品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动工艺美术产业发展壮大。立足钦州特色,开发文创产品研发和创意设计,推进人文、科技、时尚等元素融入坭兴陶、工艺编织等产品,引进培育知名设计企业,加大校企合作,加快工业设计创新应用,推动传统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组织开展工艺美术技艺传承传授活动,推动潘氏走马灯制作技艺、龙门编织(藤编)、小江瓷器手工制作技艺等非遗技艺加速转化为经济效益,培育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工艺美术品牌、特色工艺美术产业基地。推进坭兴陶体验中心、坭兴陶文化艺术创新创作基地、宇峰仙草食品文化产业基地、贵台龙窑等创建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浦北小江瓷创意设计中心、晟玮家居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工艺美术旅游商品设计研发,推进工艺美术产业产、学、研有机结合。推动钦州传统工艺美术产品融入现代生活,创造“新文创”、“新消费”、“新零售”的智能生活空间。到2024年,推进1家以上的特色工艺美术产业园区及2个以上工艺美术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二轻联社,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增强文化和旅游场景体验。挖掘海上丝绸之路文化、非遗文化、农耕文化、岭南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应用触控交互、体感交互、投影成像、场景艺术等前沿技术手段,推出一批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沉浸式音乐、戏剧、光影秀、演艺剧目等。加快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馆数字化发展。力争培育1个以上沉浸式文化体验精品项目,推出特色旅游演艺10场以上、精品艺术剧目1台以上。〔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发展数字文旅融合新业态。鼓励推进三娘湾景区、八寨沟旅游景区等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开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积极打造智慧旅游景区体验场景,培育以科技为支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新业态。力争培育1个以上数字文旅融合精品项目,举办2场以上多样化、沉浸式的大型数字文娱体验活动。〔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培育“文旅+科技”融合示范品牌。依托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广西钦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为钦州数字小镇等,创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旅游科技示范园区等融合示范品牌,挖掘科技产品的旅游价值,增强文旅产业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开发虚拟探索体验、高新科技科普研学、高新科技产品推介等业态。力争创建1家以上“文旅+科技”融合示范品牌,评选2家“文旅融合新业态重点企业”予以扶持奖励。〔市科技局、市科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培育研学旅游新业态。依托钦廉四属第一个农村党支部旧址(大成镇柑子根)、灵山县新圩镇萍塘村革命史馆等红色资源,以及刘永福、冯子材等爱国文化资源,开展以红色文化体验、爱国主义教育为主题的研学旅行。依托民族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等,打造以文化遗产研习、文化艺术创作、农耕文化体验为主题的研学旅行。依托红树林、白海豚等自然生物景观资源,发挥乌雷村中国鲎科研实践基地、三娘湾北部湾鲸豚科研基地作用,培育一批自然教育基地,开发以自然生态科普、地质探秘、环境保护教育为主题的研学旅行。打造以钦州老街历史文化体验、刘冯爱国思想教育、坭兴陶文化体验、浦北长寿养生文化研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钦州湾海洋生态科普等为主题的一批经典研学旅行线路。鼓励各县区依托旅游景区、历史景点、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地等,打造一批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研学旅游基地,推动特色研学旅游发展。〔市教育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培育商文旅融合集聚区。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及老城区提升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依托中马钦州产业园,积极发展东盟商贸旅游。整合资源,推动市、县、区商圈与文化和旅游联动发展,打造地标商圈、市县区“微旅游”目的地等新场景,加大力度引进以东盟品牌为重点的国际知名品牌店和国内知名品牌店,培育本土特色小店、高端定制店等,鼓励研发“钦州有礼” “广西有礼”系列特色旅游商品,打造融休闲娱乐、文化体验、逛街购物、美食品尝等于一体的商文旅综合体,积极发展旅游、文创同购物、餐饮、住宿及其他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都市旅居消费新业态,力争培育2个以上商文旅融合集聚区。鼓励在钦零售平台企业提供更优质的配送服务,加大本地仓储物流建设力度,提升本地发货的配送规模和能力。〔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发展夜间文旅消费经济。推进钦州老街、粤港风情街、白石湖兰亭街、世贸天地步行街、浦北晨华城市广场等创建夜间文旅消费品牌,进一步繁荣“夜娱”“夜食”“夜购”“夜游”“夜宿”,丰富夜间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引进坭兴陶、文创、民宿、酒店、演艺等文旅类商户,打造夜间消费示范街区,推动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公园、图书馆等夜间开放,开发沉浸式夜游、夜市、夜食、夜展、夜秀、夜节等夜间文旅新业态。持续组织开展好“草坪音乐汇”、“广场大家乐”群众文化活动、老街民俗文化常态化演出、“和谐之声”百场文艺演出等文化品牌活动。鼓励举办音乐节、露营节、灯光展、沙滩浪漫之夜等夜游主题活动,打造驻场演艺、江海湖夜游和沉浸体验式夜生活项目,推出一批业态多元、吸引力强的夜间文旅消费打卡地,力争打造1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和自治区级夜间特色消费集聚区。加快完善夜间公共服务配套,推动钦州老街、白石湖、“一江两岸”等的夜景亮化设施建设,改善城区夜景环境,鼓励发展夜间经济、“后备箱经济”、小摊小店等特色经营,增加夜间消费集聚区周边停车位和出租车候车点。〔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会展旅游扩面提质。积极发展会展旅游,争取更多博览会、展览会、交易会、运动会、旅游展会、论坛等落户钦州。探索培育会展旅游产业园,以会展地标设施和会展活动为核心,引入酒店、民宿、餐饮、文化市集、生活空间等众多文旅创新业态,为参展观众和游客提供“吃、住、行、游、购、娱、体”为一体的全新体验新模式。加强“云展览”和“云旅游”的交互联动,利用场景布置等科技手段,实现从会场跨越到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场馆的虚拟空间沉浸式旅游体验,将文化和旅游体验项目打造成为展会上的数字体验项目,形成更多更新的会展旅游消费业态。〔市投资促进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建设环广西国家旅游风景道—滨海风景道(钦州段)。以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网络为骨架,进一步挖掘滨海风景道(钦州段)沿线古城遗迹、民族建筑、海洋文化等文旅资源,打造具有钦州特色的滨海风景道。围绕旅游风景道建设,加快配套完善风景道沿线汽车旅游营地、旅游驿站、观景平台、停车场和旅游厕所等设施。完善辖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咨询服务功能,包括民俗风情、文化产品、农产品展示,以及住宿、餐饮、购物、汽车保养维修等服务。〔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广西沿海公路发展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加快发展平陆运河游船游轮旅游。充分发挥平陆运河沿岸丰富资源与交通优势,有序推进白石湖、沙井岛、茶山江及辣椒槌等向海延伸,精心策划江海游轮欢乐游、江海游船观光游等水上旅游产品,丰富水上旅游产品文化内涵,建设水上游览沿线码头、主要游览节点的旅游服务设施和消费业态,努力打造成广西乃至全国城市水上旅游示范标杆。〔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大力培育林业生态旅游产业链。挖掘森林生态文化内涵,推进林业生态旅游产业链向中高端延伸。大力发展森林康养、生态型科普研学、自然教育项目,建设大庙岭乡村旅游度假区、石祖禅茶园、罗阳山富硒谷、林湖森林公园、八寨沟、那雾山、烟霞山等一批高品质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基地、自然教育基地和森林研学旅游目的地。培育发展森林文化节、森林体育运动、森林阅读、森林摄影、森林游戏、森林露营等新兴业态。支持具有相关资质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森林康养基地开展疾病预防、营养调配、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开发特色疗养、养生、食疗等森林康养产品和服务项目。鼓励森林康养基地、自然教育基地从事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的工作人员等参加森林康(疗)养师、自然教育师专业知识培训,加强林业生态旅游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林下产品、林间产品转化为文旅消费品。依托特色经济林优势产业发展林业生态旅游,建设特色经济林高产高效示范园、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拓展休闲体验、健康养生、景观旅游等业态,研发生产化妆品、医药用品、洗护用品、林产食品等商品,促进全产业链发展。依托北部湾花卉基地,打造集种植、交易、展览、观光休闲于一体的花卉公园。〔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4.培育体育旅游新业态。建设六峰山景区、吾悦广场、市体育中心等一批文商旅体综合体,建设五皇山、罗阳富硒谷、奇石湖、八寨沟、望海岭等一批山地户外运动营地。以参与体验性强、市场发育较好的户外运动旅游为突破口,大力发展山地户外旅游、海洋运动旅游、参赛观赛旅游、航空体育旅游、民族传统体育旅游、汽车摩托车旅游等体育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加强体育旅游与文化、教育、康养、农业、林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延长体育旅游产业链。支持推动北部湾望海岭国际滑翔伞基地承接国内赛事,推动三娘湾景区、犀丽湾景区、椒槌滨海旅游度假区、孔雀湾旅游景区等广泛引入体育运动项目,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级资金,开工建设体育公园,加强全民健身中心、健身步道等体育场地设施以及户外运动营地及公共服务设施。〔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民宗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市海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体育旅游示范品牌建设。立足地方资源、深挖特色项目,争创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中国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全国春节(国庆)黄金周体育旅游精品线路等“国字号”体育旅游示范(精品)项目以及广西体育旅游示范基地、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星级户外运动营地等示范项目。每年推进1个以上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及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建设。持续推进广西体育旅游示范试点及示范试点县(区)创建工作,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差异化、特色化的体育旅游区域发展格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快发展体育旅游消费市场。支持和鼓励举办特色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和节庆嘉年华活动,积极承办体育赛事。大力推广登山、攀岩、徒步、露营、骑行、马拉松、漂流、帆船帆板、赛艇、皮划艇、滑翔等户外运动旅游项目,打造沙滩排球、半程马拉松、水上运动及低空运动等“生态钦州·绿色运动”系列特色赛事活动品牌,继续举办钦州半程马拉松赛、钦州市老街城市定向挑战赛等运动赛事,承办一批社会影响力大、知名度高、市场前景广的自治区级或国家级赛事活动,形成“一地一品”、“一地多品”发展格局。利用三月三、端午节、“钦州蚝情节”等节庆,举办狮王争霸赛、龙舟竞赛等民族体育赛事活动,创新发展民族传统体育旅游产业。每年争取举办1次市级以上的体育旅游赛事活动,加快发展赛事产业经济,做大体育旅游消费市场。〔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民宗委、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促进其他领域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推动水利、气象、海洋等领域与文旅产业相加相融、协同发展。利用平陆运河水上资源及钦州湾海上资源,大力开发水上休闲运动基地的水体文化旅游产品,促进水利风景区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气候宜居、宜养、宜游、宜业项目,支持六峰山风景名胜区、五皇山景区、那雾山森林公园、林湖森林公园建设负氧离子体验氧吧、特色避暑康养地、气象科普基地和气象研学旅游目的地,推动创建国家级、自治区级气候标志,打造天象景观打卡地、气象旅游打卡地、气候宜居度假地等气象特色胜地,培育气象文化节、气象阅读、气象景观摄影、气候宜居地康养、气候好产品采摘等新兴业态。提高海洋文化旅游开发水平,建设一批海洋公园、海洋牧场,推动无居民海岛旅游利用。引导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产城人文融合的主题小镇,培育港口历史文化展示区、港口博物馆等新业态,延伸产业链,创造新价值,形成多领域融合发展新格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市人防海防办、市海洋局、市气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协调指导局、三娘湾管理区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全钦州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协作机制,明确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主体,由各牵头单位负责统筹推进,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推进过程中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县(区)、市各相关单位要把“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建立主要领导负责推进机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开投集团、市滨海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积极探索“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新机制,强化示范带动效应。
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加强各部门专项资金整合利用,对产业融合项目进行重点投入扶持。加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文旅新业态培育。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统筹用好各类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桂惠贷”产品。鼓励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探索金融和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加强银企融资对接,积极对接文化和旅游“白名单”企业,运用“文旅贷”“重大产业贷”等金融惠企政策予以信贷融资等方面支持,拓宽项目融资渠道。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对产业融合新业态新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其合理的用地需求,探索使用差别化供地、点状供地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招引相关行业的国内外头部企业入钦开发“文旅+”新业态项目。招引和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将符合条件的文旅新业态企业推荐纳入广西“瞪羚企业”培育库、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等争取扶持。鼓励扶持钦州本土企业开发“文旅+”新业态项目,探索新业态新产品标准化建设。鼓励旅行社等旅游中间商主动对接职工疗休养等文旅新业态经营者开展市场推广服务。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育。建立健全文化旅游人才培养、选拔、引进机制,强化旅游管理、经营、创意和服务等各类文化旅游人才培训;瞄准高端领域,引进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策源能力的文旅消费新业态创新团队。培养和引进一批文化和旅游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遴选培养一批文化、文物、旅游领域领军人才,支持打造领军人才工作室。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选拔示范项目、领军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人员列入自治区各级各类优秀人才奖励和支持计划,并推荐其列入国家优秀人才奖励计划。出台新业态新领域人才创业就业扶持政策。
建立健全产业融合发展的监督考核机制,将文旅融合新业态培育纳入产业发展的考核指标。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有关目标任务落实的检查和评估,对成效突出的可给予适当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