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事项包括:旅行社经营情况、体育经营场所、游泳场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公共体育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艺术品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单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宾馆(酒店)提供一次性用品情况、在线旅游经营者、文物保护单位、印刷经营者、出版物经营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著作权使用情况、软件正版化
紧紧围绕旅游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规范导游服务、净化消费环境,集中治理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种乱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拱墅区旅游业服务质量,持续擦亮运河明珠金名片。
1.突出重点,兼顾全区。充分研判全区旅游行业突出问题,围绕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治理重点,以龙游路周边、京杭大运河景区、大运河历史街区等热门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加大整治和违法打击力度,示范引领,形成覆盖全区的强大声势。
2.瞄准痛点,靶向整治。针对“银发经济”“一日游市场”等投诉较多、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群体,充分研判可能出现的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急难愁盼问题,重点打击擅自增加购物点、强制消费、兜售物品等行为。
3.从严打击,标本兼治。以集中整治为抓手,持续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着力解决一批长期困扰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顽瘴痼疾,打掉一批违法经营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发现一批涉腐问题线索,努力从源头上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一)严格落实检查任务和次数要求。按照省文旅厅相关考核要求,通过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总户次占检查总户次的比例达到40%以上,可结合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文件内容和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情况在执法平台系统中予以公布。
(二)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要求,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年度文化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完成全覆盖,并且跨部门监管率达60%以上。加强与配合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照各自检查要求,形成检查结果,经参与部门各自审核后予以公示。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三)加强监管对象数据库的动态维护。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的经营异常、暂停营业场所,要逐一核对,并在省OA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中进行标注、清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形成动态维护机制,增强监管对象数据库的准确性,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效率。
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市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拱墅实际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包括:旅行社经营情况、体育经营场所、游泳场所、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公共体育设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艺术品经营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单位、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宾馆(酒店)提供一次性用品情况、在线旅游经营者、文物保护单位、印刷经营者、出版物经营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单位、著作权使用情况、软件正版化20个项目的监督检查。抽查事项覆盖率应达到100%,抽查结果按时公示率应达到100%,双随机任务关联信用规则的任务占比应达到100%以上。
紧紧围绕旅游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集中整治行动。坚持规范导游服务、净化消费环境,集中治理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种乱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拱墅区旅游业服务质量,持续擦亮运河明珠金名片。
1.突出重点,兼顾全区。充分研判全区旅游行业突出问题,围绕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治理重点,以龙游路周边、京杭大运河景区、大运河历史街区等热门景区及周边为重点加大整治和违法打击力度,示范引领,形成覆盖全区的强大声势。
2.瞄准痛点,靶向整治。针对“银发经济”“一日游市场”等投诉较多、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群体,充分研判可能出现的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急难愁盼问题,重点打击擅自增加购物点、强制消费、兜售物品等行为。
3.从严打击,标本兼治。以集中整治为抓手,持续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着力解决一批长期困扰旅游行业健康发展的顽瘴痼疾,打掉一批违法经营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个人,发现一批涉腐问题线索,努力从源头上净化行业发展环境。
(一)严格落实检查任务和次数要求。按照省文旅厅相关考核要求,通过浙江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双随机抽查总户次占检查总户次的比例达到40%以上,可结合省市“双随机、一公开”文件内容和各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调整情况在执法平台系统中予以公布。
(二)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要求,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年度文化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完成全覆盖,并且跨部门监管率达60%以上。加强与配合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照各自检查要求,形成检查结果,经参与部门各自审核后予以公示。通过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对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
(三)加强监管对象数据库的动态维护。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发现的经营异常、暂停营业场所,要逐一核对,并在省OA系统、“互联网+监管”平台中进行标注、清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形成动态维护机制,增强监管对象数据库的准确性,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