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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体育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本级)
作者:小编 日期:2025-03-19 点击数: 

  

九游体育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本级)

  (一)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市政府关于文化体育工作、广播电视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领域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其体制改革。

  (二)管理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及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和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文化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系列活动。

  (三)制订全县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产业的发展;拟订全县文化经济管理办法;指导文化企事业单位的文化产业投资经营活动;参与规划、实施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县级公共文化设施。

  (四)管理全县文化和广电市场,拟订文化和广电市场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和广电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和广电市场稽查工作。

  (五)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馆(站)的业务建设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七)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推动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

  (八)管理文物事业,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文物所、博物馆和全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管理全县文物市场。

  (九)管理全县书报刊市场。负责书报刊设立审核、上报工作以及日常监督和年检;负责书报刊市场的出版物售(租)前审查;协助自治区、南宁市业务主管局对全县举办报纸、期刊等出版单位进行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本县新华书店的图书发行工作。

  (十)管理全县印刷业。负责印刷业印刷许可证审核和申报,负责包装装潢印刷品的监督管理;协助自治区、南宁市业务主管局对本县书报刊印刷企业和报纸、期刊进行年审前的审核。

  (十一)管理全县的电子出版物、软件市场。负责审批电子出版物单位设立的资格初审、内部资料性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初审;负责音像制品出版和复制和管理;协助自治区、南宁市主管局对全县申办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出版、制作、复制单位进行审核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著作权的管理工作。调解本辖区内的著作权纠纷。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负责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的有关工作;协调、管理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十三)协助自治区、南宁市业务主管局对本县公开出版发行报刊、期刊的创办初审、年审前的审核、上报并负责日常监管;负责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审核、申报和监督管理。

  (十四)协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扫黄打非”方针政策,制定“扫黄打非”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出版物市场地方性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

  (十五)制定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承办全县文化、出版、广电、体育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和评审工作和文化广电体育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十六)贯彻中央广播电影电视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南宁市的相关规定,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和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和创作;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七)制订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管理全县性重大广播电影电视活动;负责全县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监管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十八)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指导和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工作,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打击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广播电视接收设施设备行为,规范广播电视收视秩序。

  (十九)配合县委、县人民政府开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宣传,发挥广播电视喉舌作用,为宾阳县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二十)制订全县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事业、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二十一)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二十三)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认真做好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二十五)统筹规划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全县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根据职责,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内设四个职能股室,具体为:办公室、法制和市场综合股、文化艺术和体育股、旅游发展股。

  县文广体旅局机关编制人数29人,实有在职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他财政供养人员1人(其中聘用人员0人、遗属1人,村干部 0 人)

  根据职责,宾阳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内设四个职能股室,具体为:办公室、法制和市场综合股、文化艺术和体育股、旅游发展股。

  一是加大旅游品牌创建力度。持续巩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成效,重点推动稻花香里旅游区、宾州古城、万兴炮龙园等有条件的景区(点),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服务水平,争取创建一批环大明山新的旅游品牌。二是推动产业融合发展。推行产业深度融合型模式,借助“旅游+”和“+旅游”的发展路径,加强旅游产业和文化、体育、农业、教育等行业的深度融合。办好名山登山旅游节等体育赛事活动;结合非遗进景区配合开展旅游节庆活动,万兴炮龙文化园开展常态化演出,探索文化演艺从政府主导向企业市场化运作转变;深入实施“一镇一品、一镇一特”特色品牌创建,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镇。

  (二)持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大“送戏下乡”力度,做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文艺培训与辅导,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培育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创作一批舞台艺术精品。提升活动文艺节目水平,抓好2025年宾阳“炮龙节”系列活动、2025年南宁民歌湖大舞台周周演群众文化活动等节庆活动演出。

  (三)持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一是加大非遗项目产业扶持力度,加大非遗项目文创产品研发,壮大非遗产业。二是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继续做好文物库房的安全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巡查;三是积极争取上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及时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解决保护经费不到位问题。

  (四)健全完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根据《广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及贯彻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批要求并加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工作进程。

  (一)单位收入预算。全年收入预算10102677.25元,同比减少6159732.76元,同比下降37.88 %。各项收入项目是: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58000 元。同比减少1442000元,同比下降72.1%。

  3、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二)单位支出预算。全年支出预算为10102677.25元。同比减少6159732.76元,同比下降37.88 %。各项支出项目是:

  (一)基本支出3145106.7元,占支出总预算31.13%,同比增加1874.21元,同比增长0.06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748785.8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4%,同比减少23775.97元,同比下降0.87%。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0352.0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 3.83 %,同比增加250.18元,同比增长0.21%。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5968.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7 %,同比增加25400元,同比增长10.14%。

  (二)项目支出6957570.55元。占支出总预算68.87%,同比减少6161606.97 元,同比下降46.97%。各项目支出情况如下:

  1、房屋办公场所租赁及水电费(青少年中心6楼、7楼)项目支出,金额88200元。按时支付昆公司租赁费及水电费。

  2、旅游发展专项费用项目支出,金额110300元。按月支付旅游讲解员的工资。

  3、文化市场专项办公经费项目支出,金额20000元。用于文化市场办案工作经费。

  4、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金额250000元。2025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健身休闲服务,提高我区场馆开放服务水平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5、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支出,金额6000元,2025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健身休闲服务,提高我区场馆开放服务水平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6、文旅中心业务经费项目支出,金额10000元,用于文化旅游产业中心的办公费。

  7、宾阳县黎塘铁路文化示范基地项目支出,金额485917.7元,用于宾阳县黎塘铁路文化示范基地项目,为发掘和用好铁路文化资源,讲好宾阳铁路历史故事,坚定文化自信,为实现新时代宾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8、自治区补助市县广电项目资金项目支出,金额26800元,用于按月支付村级、乡镇级台站运行电费。

  9、宾州体育馆修缮项目支出,金额1200000元,为推动我县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增进友好交流,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宾阳县体育馆进行修缮提升

  10、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经费)项目支出,金额100000元,用于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1、补助市县部分体育项目资金项目支出,金额230000元,用于推动我区体育事业发展,开展体育项目比赛。

  12、2022年 9月—2023年6月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金额1036100元,用于开展体育比赛活动等支出。

  13、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金额150000元,用于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有利于锻炼队伍、提高水平、选拔人才。

  14、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赛事活动和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支出,金额2030000元,用于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群众身边健身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公园健身功能,丰富群众健身活动空间,满足市民多样化健身活动需求,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志愿队伍扩大,不断完善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5、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支出,金额80841.2元,用于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社保、医保。

  16、政府债券偿还利息资金(宾阳县黎塘铁路文化示范基地工程项目)项目支出,金额327016.36元,用于宾阳县黎塘铁路文化示范基地项目利息。

  17、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金额558000元,用于顺利举办和开展赛事活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体系。促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发展,参加青少年体育训练的人数稳步增加,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提供更坚实的人才基础保障。

  18、自有资金项目经费项目支出,金额194395.29元,单位归集户收入资金,用于单位运行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50017.7元,同比减少984005.23元,同比下降14.4 %。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558000元,上年结转结余支出5292017.7元。

  1、2025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600 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会议费3600元、培训费2400元。

  2025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6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元、公务接待费13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6200元,下降31.3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坚持厉行节俭,减少开支 ;2025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会议费支出预算3600元,同比减少1200 元,下降25 %,会议费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认真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南宁市及城区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核标准,严控会议费支出 ;2025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培训费支出预算2400元,较2024年预算无变化。

  202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0352.08元。是指各部门(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1个,财政拨款支出预算金额共18906010.13 元;2025年度计划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财政拨款项目共18个,金额7710599.26元,占项目资金的94.85 %。

  1、房屋办公场所租赁及水电费(青少年中心6楼、7楼)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按时支付昆公司租赁费及水电费。

  4、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2025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健身休闲服务,提高我区场馆开放服务水平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5、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2025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工作,为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健身休闲服务,提高我区场馆开放服务水平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7、宾阳县黎塘铁路文化示范基地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宾阳县黎塘铁路文化示范基地项目,为发掘和用好铁路文化资源,讲好宾阳铁路历史故事,坚定文化自信,为实现新时代宾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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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自治区补助市县广电项目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按月支付村级、乡镇级台站运行电费。

  9、宾州体育馆修缮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为推动我县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优秀体育人才,增进友好交流,促进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对宾阳县体育馆进行修缮提升

  10、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支持体育事业发展,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1、补助市县部分体育项目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推动我区体育事业发展,开展体育项目比赛。

  12、2022年 9月—2023年6月体育彩票公益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金额1036100元,用于开展体育比赛活动等支出。

  14、体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青少年体育赛事活动,有利于锻炼队伍、提高水平、选拔人才。

  14、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赛事活动和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有助于进一步推动群众身边健身设施建设,完善社区、公园健身功能,丰富群众健身活动空间,满足市民多样化健身活动需求,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志愿队伍扩大,不断完善广西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5、劳务派遣人员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按月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社保、医保。

  16、政府债券偿还利息资金(宾阳县黎塘铁路文化示范基地工程项目)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宾阳县黎塘铁路文化示范基地项目利息。

  17、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是,用于顺利举办和开展赛事活动,构建更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体系。促使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良性发展,参加青少年体育训练的人数稳步增加,为自治区优秀运动队提供更坚实的人才基础保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 ” 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技术管理:宾阳县科学技术和数据局运营管理:中共宾阳县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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